国际人道法基本概念
时间:2008年12月0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定 义

  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在我国常被翻译为国际人道主义法,又称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是指在战争或武装冲突(国际性和非国际性)中,出于人道的目的,以条约和惯例的形式,保护不直接参加军事行动或不再参加军事行动的人员,规定各交战国或冲突方之间交战行为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作 用

  根据传统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和解决国际争端的强制手段,是合法的。但随着战争给人类造成的严重伤害和摧残,世界各国人民反对战争的要求和愿望日益高涨。1928年的《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际政策工具的一般公约》,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和推行国际政策的工具。但是,战争或武装冲突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国际人道法不可能制止或取消战争,它主要是出于人道的考虑,通过限制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来达到保护战争受难者,减少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残酷性的目的。

  基 本 原 则

     国际人道法有几个基本原则,适用于一切战争或武装冲突:
     1、人道原则:保护战争受难者。这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非战斗员必须得到尊重、保护和人道待遇。
     2、区分原则:在作战中必须严格对战斗员与非战斗员加以区别,这是国际人道法最基本的限制和规定。
     3、军事需要原则:在战争中攻击军事人员和目标是合法的,但是应尽可能地限制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害。
     4、比例原则:当保护不可能是绝对的时候,应秉承善意,用“人道”和“军事需要”这两项原则互相制约。
     5、禁止报复原则: 严禁对国际人道法保护的对象采取报复行为。这一原则是绝对的。即使在对方已经采取了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的情况下,也不能采取任何报复行为。

  实 施

     1、预防措施
    为确保国际人道法在战争或武装冲突期间被普遍尊重而采取预防措施,主要是和平时期要开展大量准备工作。包括传播国际人道法知识,使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军队的官兵、政府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更多地了解国际人道法的知识;培训合格人员促进国际人道法的执行。
     2、监督机制
     为确保国际人道法被尊重,冲突双方为保护各自在敌方境内利益而指定一个国家作为保护国。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作为国际人道法的倡导者和监护者,通过为战争受难者提供保护及救助工作,平时传播、推广国际人道法,并针对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采取特别行动。
     3、制裁措施
     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国家首先要负民事责任,违约行为的个人,则要受到刑事制裁。
     (1)国际制裁: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安理会有权对严重威胁他国的国家进行制裁,这种制裁包括军事的和经济的。
     (2)国内制裁:国际人道法要求各缔约国制定法律,以惩罚战争罪(严重破坏日内瓦公约的行为和滥用红十字标志的行为)。各国法院有义务对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进行战争罪的起诉。一个国家不能够或不愿意起诉时,司法管辖权可以转到国际上,由国际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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